各投標人:
中元建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受松滋金投商業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,對松滋市鄉鎮人才公寓建設項目第六標段(劉家場鎮)(招標編號:HBSZ202207FJ042002002)進行公開招標,現就本項目招標文件做出如下澄清:
1、原招標文件《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》第三部分專用條款中12.4.1 付款周期“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:按4:3:3模式支付。即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后支付合同約定金額的40%(其中主體工程完工支付20%,竣工驗收出具驗收報告支付20%);結算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后按審計結論金額支付到70%;次年付清余款(不計利息),且支付時間至少與上一次支付時間對口一年,同時按合同要求嚴格履行工程質量保證金手續。”現澄清為“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:按形象進度付款。雙月計量,每兩個月支付一次工程進度款,即每雙月度底將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上報監理人、跟蹤審計單位(如有)、發包人審核后,按審核后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60%支付工程進度款;工程竣工驗收合格、出具《竣工驗收報告》并交付發包人使用后付至扣除暫列金合同金額的 80%;辦理已完工程結算審計后一年內支付至結算審計金額的 97%;余3%作為質保金,缺陷責任期(24個月)滿后付清余額(不計利息) 。”
2、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10.9 招標人補充的其他內容:“投標企業須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證明(企業信用報告),請將征信證明(企業信用報告)彩色掃描件置于投標文件的“其他材料”中(此項為廢標條款)”。現澄清為:“投標企業須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證明(企業信用報告),請在征信證明(企業信用報告)原件企業名稱處加蓋企業公章,并將掃描件置于投標文件的“其他材料”中(此項為廢標條款)。”
其它內容不變,特此公告。
中元建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
2022年7月26日